因工作需要,海安市公安局委托海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2名(以下简称辅警),派遣到海安市公安局相关派出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驻村(居)勤务辅警9名。其中:城南派出所3名、城东派出所1名、城北派出所1名、城西派出所2名、雅周派出所1名、白甸派出所1名。
2、驻所勤务辅警23名。其中:城南派出所2名、城东派出所2名、雅周派出所3名、城北派出所1名、城西派出所3名、大公派出所3名、李堡派出所5名、白甸派出所2名、曲塘派出所2名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驻村(居)勤务辅警必须为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年龄20至45周岁,实际居住必须在报考派出所辖区内。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③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④本人、配偶、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及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人员。
驻所勤务辅警拟招人数及要求见下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3—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6:00。
2.报名地点:报考辖区派出所的户籍室。
3.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二)考试
按照竞争性选拔的原则,重点考查应试者政治思想素质、基本能力素质、对公安工作的认知等,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结束后提供体检报告。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程序。
(五)录用。
政审合格者予以录用。
1.本次聘用人员的性质为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与海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相关派出所工作,合同期限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
2.聘用人员待遇和保障按国家相关政策及我市公安辅警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513-88969916 ,18962788589,联系人:赵先生
监督电话:0513-88968055,8896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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