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安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推进“重特大项目突破年”活动,进一步优化大公镇驻外双招双引力量,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的双招双引队伍。经大公镇党委研究决定,拟招聘一批驻外双招双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名额
驻外双招双引人员6名。二
报考条件
基本要求:
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纪律和规定,政治思想品德优良,能够适应长期在外工作,对双招双引工作有一定的认知,顾全大局,服从安排,现实表现良好。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置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户籍要求:
本市范围内,有经济工作经验或有双招双引工作实绩的可不受户籍限制。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经济工作经验或有双招双引工作实绩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身体要求:
体质健康、肢体健全、体型端正,无异常病史。
岗位要求:
三年以上工作经历,需长期驻外,限男性。
三
报名地点、时间及方式
报名地点
大公镇组织人事办(大公建筑公司六楼西办公室)
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0日—8月20日
报名方法
在报名期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有效学历证明以及相关工作岗位任职或双招双引实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照片2张,到镇组织人事办填写报名表。
四
资格审查及招考流程
资格审查
2019年8月21日,镇组织人事办会同镇纪委、派出所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核。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需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招考人数。考试采取适岗评分、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适岗评价(占比30%)
适岗评分由基础分和适岗加分两部分组成。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得基础分80分,根据学历、工作经历、工作实绩等进行适岗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中共党员的加2分;退伍军人加3分;受区(镇)表彰(部队单项奖)的加1分,受县级(含)以上表彰的加2分,优秀士兵(或三等功)加3分(以最高奖励计算);有经济工作经历或有双招双引工作经历加5分;有双招双引工作实绩视实绩情况加分,最高可加20分。以上均需要提供相应证明原材料,没有原始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于加分,同级别表彰不重复加分。适岗评分情况在笔试前予以公示。笔试(占比30%)
2019年8月22日,笔试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笔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语文、政治、法律法规、电脑操作等。本次公开招考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占比40%)
2019年8月24日,面试满分100分,根据适岗评分和笔试成绩,按招录名额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即兴回答问题的方式。由镇党委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结构化面试和即兴回答问题的情况打分。考察
2019年8月26日-8月27日,依照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考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积分,成绩相同时有双招双引工作实绩的优先。镇党委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从个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经考察认为不适宜聘任的,报镇党委同意,可依次递补,递补以一次为限。体检
2019年8月28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报请镇党委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录用
公示结束后,统一分配上岗。
五
聘用管理及薪资待遇
凡被录用的专业双招双引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测评合格后转正。
试用期内工资按照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最低工资标准1.8倍发放,转正后工资按照镇事业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发放,试用期内有双招双引工作实绩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可提前转正。
试用期间有双招双引工作实绩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后可聘用为驻外招商局长、副局长。
对纳入考核管理的专业双招双引人员,参照市公务人员出差补助标准发放相应补助,具体参照大委[2018]177号文件执行。
六
纪律监督
为确保招考工作客观、公正、公平,镇纪委对报名、笔试、面试等重要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并取消考生录用资格。报名咨询电话:0513-88758909。
本次公开招考工作未尽事宜及最终解释权属于镇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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