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空腹于2016年5月9日上午7:45前至海安县教育局(海安县城宁海南路24号)集中,参加体检,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县教育局
二○一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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