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零面粉海安有限公司为苏粮集团旗下江苏三零面粉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企业。作为“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企业,公司生产的20余种面粉畅销上海、广东、福建、浙江、江西等全国近20个省市和地区,面粉销量和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大中型面粉企业中位居前列。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企和创新驱动战略,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快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海安面粉公司现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友善,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2.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技能和专业条件,有较强的学习创新、执行落实、沟通协调、团结协作等综合能力,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业务能力。
3.严谨细致、尽职尽责,有较强的责任感;锐意进取、敢于担当,有较强的事业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4.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精神疾病、传染病及其他重大疾病史。
三、资格禁入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学校纪律处分的;
2.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 被竞业禁止或市场禁入的;
5. 曾在招录考试中作弊的;
6. 不符合招聘回避、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7. 法律法规或招聘单位规定的其他禁入情形。
四、招聘岗位(详细信息如下)
本次招聘均为社会招聘,涵盖销售、生产、物管等多个部门,共计7名岗位人员,具体岗位信息、任职要求及招聘理由如下:
岗位名称:销售员
招聘人数:2名
任职要求:
(1)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成熟面粉销售经验,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市场营销及相关专业;
(3)热爱销售工作,有市场开拓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
(4)工作专心、积极,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敏锐的市场眼光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岗位名称:制粉操作工
招聘人数:1名
任职要求:
(1)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能对设备做到四懂(懂原理、懂结构、懂用途、懂性能),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3)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PLC电路者优先录用;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岗位名称:机修工
招聘人数:1名
任职要求:
(1)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持有电工证,有电焊工证者优先;
(3) 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
需提交材料:请将以下材料打包为压缩文件,邮件标题及文件包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发送至719185015@qq.com。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海安面粉公司将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
(1)《应聘人员登记表》;
(2)本人的近期免冠2寸彩照,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
(3)技术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奖励证书、工作业绩证明、任职文件等材料pdf扫描件。
责任须知:应聘者对报名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地点:江苏三零面粉海安有限公司(海安市凤山北路49号)
(二)适岗评价、面试
适岗性评价:为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对考生进行学校学历学位、专业特长、职务职级、表彰奖励等条件对比、履历分析、能力素质及实绩研判,并通过实践作为适岗性评价。
面试:采取现场方式进行面试,测试应聘人员在职业素养、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并注意查看手机短信。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并注意查看手机短信。面试前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复审,社会在职人员应提供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签字留存。
(三)入职体检
通过面试的应聘者需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并提供体检报告。如体检对象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背景调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着重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专业素养、作风形象和工作实绩。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
综合基本条件、考试成绩、背景调查及体检等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
(六)录用
签订入职协议、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入职手续,劳动合同包含任职试用期,试用期届满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入职管理
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后,执行用人单位薪酬福利制度。
咨询电话:0513-81883330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