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选派部分教师参与援藏支教,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海安市教体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在职在岗中学教师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科、名额及对象
二、选聘条件
1.师德高尚,教学基本功扎实,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教学效果良好。
2.工作满5年,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个人自主申报。
2.报名时间:8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海安市实验中学校长办公室(联系电话88813935,80686013)。
4.报名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在附件中下载并填写完整);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能证明本人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的获奖证书、论文复印件等。
(二)考核。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对象,8月10日在学校指定地点参加说课考核。
(三)确定选聘人员。
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选聘人员,报市教体局审批。
1.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局纪工委、人事科全程监督。
2.通过考核选聘的教师,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其在原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带入新单位,一律调至现任专业技术岗位所处层级的最低层级。
3.选聘教师接到市教体局开具的调令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所有移交手续,并按时到我校报到。
4.监督咨询电话:0513—80686006,80686008。
五、选聘事宜由海安市实验中学校长室负责解释。
海安市实验中学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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